朝觐的法学断定及其优越
朝觐是伊斯兰的五大支柱性功修之一,是安拉命令有能力的仆民一生应完成一次的主命。安拉说: “凡能旅行到天房的,人人都有为安拉而朝觐天房的义务。”(仪姆兰家属章:97)
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也说:“伊斯兰建立在五大支柱上:见证除安拉外绝无应受崇拜的,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与使者;谨守拜功、完纳天课、朝觐天房、封莱丹月的斋。”[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、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辑录。]
又说:“谁为安拉朝觐,既没有污言秽语,又没有作奸犯科,那么他以往的罪过既往不咎。”[《提尔密济圣训集》辑录。]
朝觐的条件
1.信仰伊斯兰
不信道者没有朝觐的义务,其朝觐无效。
2.理智健全
理智不健全者无朝觐的义务。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三种人不被责问:熟睡者直到醒来;儿童直到成年;疯子直到清醒。”[《艾布•达乌德圣训集》辑录。]
3.成年
儿童无朝觐义务。但是,如果儿童受戒朝觐,其朝觐有效,算为副功而非主命朝觐。伊本•安巴斯传述:一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来见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安拉的使者啊!这个孩子能朝觐吗?”使者说:“是的,你可以得到其朝觐的报酬。”[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辑录。]
儿童可以受戒朝觐
4.自由
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无朝觐义务。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任何在朝觐之后获得自由的奴隶,应该重新朝觐一次。”[《摆海给》辑录]
5.能力
即川资充裕,交通便利。安拉说: “凡能旅行到天房的,人人都有为安拉而朝觐天房的义务。”(仪姆兰家属章:97)
6.妇女要有至亲陪同
伊本•安巴斯传述,他说:我听先知在演讲中说:“妇女只有近亲陪同才能外出旅行。”于是一个人站起来说:“安拉的使者啊!我的妻子立意去朝觐,而我立等出征,参加某次战役。”先知说:“你去吧!你应当陪同你的妻子去朝觐。”[《布哈里圣训实录》、《穆斯林圣训实录》辑录。]
代朝
因年迈而无力出行者、疾病缠身无望痊愈者、身体虚弱不能骑乘(乘车)者等有故之人,可以委托他人替自己完成正朝与副朝。当代朝者替他完成朝觐后,他的朝觐义务即已完成,即使委托者在被委托人受戒朝觐之时,疾病已经痊愈也罢。法都勒传述:一个海斯阿米族的妇女问安拉的使者(愿主福安之)说:“安拉的使者啊!安拉命人朝觐,可我的父亲年迈体弱,无法骑着骆驼出行。”使者说:“你替他朝觐。”[《提尔密济圣训集》辑录。]
无能力朝觐者
- 代朝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:
1. 具备前面提到的朝觐的所有条件。
2. 代朝者必须是已经完成了个人的主命朝觐者。如果没有完成个人的主命朝觐而替别人代朝时,其朝觐遂成为其个人主命朝觐,而非代朝,也就是说代朝无效。伊本•安巴斯传述:先知(愿主福安之)听到一个人如此念“应召词”:“主啊!响应你,替舒布热麦举意朝觐。”先知问:“舒布热麦是谁?”那人说:“是我的兄弟”,或说“亲戚”,先知说:“你自己已经做过朝觐了吗?”那人说:“没有”,于是先知说:“首先你自己朝觐,然后再替舒布热麦朝觐。”[《艾布•达乌德圣训集》辑录。]
副朝
副朝的定义